Shulong Ma
Greater China Region Guide 2024
Eminent Practitioners : Corporate/Commercial: Henan (PRC Firms)
Eminent Practitio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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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vided by Shulong Ma
Clients
曾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建及收购原河南证券证券类资产提供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思达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上市公司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及购买资产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河南煤化集团发行500亿中期票据、短期票据、非公开私募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河南投资集团发行45亿企业债和短期票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主持过五十多家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工作。
在资本市场/证券领域,马律师带领团队为上市公司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北京安力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解禁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转让上市公司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上市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富士康科技集团、郑州投资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义马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收购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在收购兼并领域,马律师带领团队参与了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濮阳可利威化工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原天然气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河南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投资河南慧实能源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上市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20%股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私募基金业务领域,马律师带领团队参与了为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缪斯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乐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达资本(深圳)有限公司、鼎力建业(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点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担任郑州市政府投资母基金-郑州国控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为河南投资集团汇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豫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投资基金与济源市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济源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信托业务领域,马律师带领团队参与了百瑞宝盈X号信托计划(美景投资并购基金)、百瑞宝盈X号集合信托计划(百新东润)、百瑞宝盈X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南京丰盛)、百瑞宝盈X号集合信托计划(汝瓷小镇PPP项目)、百瑞宝盈X号集合信托计划(厦门融信)等二十多个信托项目提供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为百瑞宝盈489号集合信托计划(香港锦艺集团金水湾)、百瑞宝盈501号集合信托计划(中部大观地产含嘉仓)、百瑞宝盈560号集合信托计划(常绿地产信托基金2号)、百瑞宝盈605号集合信托计划(中联创龙湖地产基金)等十几个信托项目提供后期管理法律服务。
Practice Areas
主要从事证券与资本市场、国有企业、政府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Career
马律师1984年开始执业,具有丰富的法律研究和实务经验,执业超过30年,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人民满意律师”、“河南省十佳律师”荣誉称号。马书龙律师先后担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省移动公司郑州分公司、河南实验中学、上市公司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著名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参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地方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Professional Memberships
一级律师,金学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现任第十四届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统战部及省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信息联络员、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公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政府采购投咨询专家、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河南省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政协常委。
Industry Sector Expertise
曾参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地方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审核工作。
作为省机电设备招投标中心的首席法律顾问,多次为大宗进口机电设备招标、技改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办公机具、交通通讯设备招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作为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了河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有关产权界定和股权转让及河南光达集团与大同水泥吸收合并的论证工作;参与了省政府法制办对中原国贸与凯达公司改制规范及河南省政府深圳河南大厦建设用地项目演变与权属确认、债务重组等论证与策划工作。
作为交通厅公路局的首席法律顾问主持了全省13个中外合资、合作、独资建设经营基础设施项目和有偿转让公路收费经营权项目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
自2000年开始为河南省九五重点建设项目"许平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至今。
Expert in these Jurisdictions
2005年以来担任河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小组法律专家至今先后为上百起投诉案件向财政厅出具决策性法律咨询意见,受到了好评;多次参与河南政府规章的论证工作,2008年被正式聘为河南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2008年以来担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50多部河南省地方法规的审议工作;参加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参加的《警察人身安全的保护和自身能力的强化培养问题研究》获得河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参加的《河南省律师管理问题研究》获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成果特等奖。
2016年受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起草《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历时四个月,通过在新乡、洛阳、平顶山、漯河、安阳、鹤壁六市进行实地调研,深入郑州市住宅小区进行问卷调研,发布网络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物业服务与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矛盾,倾听各方的心声,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为目的,在保持公平的基础上着力将现实存在的问题,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带领起草组成员完成了九十八万字的送审报告,包括修订草案、起草说明和参阅资料。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评审组于2016年10月20日上午,评审通过了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项目。2017年9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Awards
河南省政法委、河南省司法厅、河南法制报举办的全省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河南省十佳律师”
河南省政法委、河南省司法厅、河南法制报
2002
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评选“人民满意好律师”活动中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好律师”
河南省司法厅
2006
司法系统“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先进个人”、司法系统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
河南省司法厅
2007
全国优秀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8
全国优秀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12
Chambers Review
Greater China Region
Ma Shulong is a widely regarded practitioner in Henan province who is active in corporate and construction legal matters. He is adroit at handling corporate bond issuance, restructuring and BOT work.
马书龙律师是河南省广受尊敬的律师,活跃于公司和建筑法律事务。他擅长处理公司债券发行、重组及BOT事宜。